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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直击]当心!促销降价的温柔一刀

    【律师点评】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此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随销售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一起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负责三包;预装软件、随机销售和随机赠送的软件不得是盗版。

    【法律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弟34条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电话】010-64466428、64466429

    【IT168 市场直击】一个卖场、一个奸商引发了一个销售黑幕,一个不经意的发现、一次亲身的遭遇触动了一个幕后玄机。“IT168市场直击”带您逛圈办公产品市场,揭露事实的真伪,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温柔乡,英雄冡!真是至理名言呀!可又有多少人会逃得出这句定律呢?当满眼都是“利”的时候,那你就变得昏头转向。“促销降价产品”就是当今人们无论如何也闯不过的温柔乡。用最少的钱买最好的商品,少花钱多买货,是大多数消费者购物时的想法。为了达到销售额或者抢占市场的目的,办公卖场中降价促销成了卖场最大的引人之处,它给消费者最直接的信息就是买得超值。但很多时候这促销降价却是商家设下的温柔乡,在不经意间他在背后捅你温柔的一刀,你却微笑着说:谢谢!所以,在这3.15来临之时,我们不妨来看看这温柔刀的厉害之处,以提醒自己警惕警惕。

    一、降价,问你有多假?

    1、虚拟原价——明降暗升

笔者的朋友戴先生开了一间设计室准备买一台激光打印机,他去过几趟办公市场,一直觉得价格不合理而把事情耽搁下来。一天,戴先生经过某品牌专卖店,门前挂出“××激打全部特价,亏本销售”的广告。戴先生进入店铺,挑选了一款标明“原价1500元,现卖1199元”的激光打印机,满心欢喜掏出钱包付款后回到工作室。员工小黄发现那张1199元的标价签特别厚,试着剥下标签,竟然发现里面还有一张,标价仅1180元。戴先生马上赶往这家专卖要说法,但营业员却称“两张标签不是同一款打印机”。后来戴先生决定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虽然这个个案中的商家的做法有点极端,可这是真实的!其实,商家永远都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很多“降价”其实不是真降,商品的标价是由商家随时调整的。比如说一台打印机实际能卖的价格是1500元,很有可能商家把价格定在1800元,然后来个“某某打印机狂降300元”的宣传,这样的所谓“降价”对消费者而言还是很具吸引力的。因此,办公产品“降价”不降利润,商家自有他获利的“奥妙”。 

    2、假赠品——“赠”了吗?

    获“赠品”不如买商品。张小姐最近到一家办公超市场买一体机,了解内情后她竟说:“获”赠品'还不如自己去买一台商品。原来,当天张小姐她看中了一款××品牌的一体机,其标价为2888元,销售人员说可以“另送一台扫描仪”。在讨价还价时张小姐得知,如果她不要扫描仪“赠品”,价钱还可少400元到500元。张小姐不理解:扫描仪不是送的吗?销售人员的解释:如果不要扫描仪,价钱可以少。曹小姐当时觉得,商家的这种行为有些骗人,说“送”就应该是“送”,为何还会出现“如果不要价格还会再少呢”。张小姐后来到另一家办公超市,销售人员说买一体机还可送打印机。仔细一问,原来跟先前了解的一样,如果不买,在一体机原标价的基础上可以再少500多元。她当时气愤地说了声:“要你送的打印机,还不如我自己买”。一句话,那都是JS的营销的手段,往往在一些商品附带许多赠品,而这些赠品的价钱又回计算在售卖的商品中,而且那一些赠品多数是滞销或劣质产品,根本不值钱,而一些商家利用了人们“买商品送赠品”贪小便宜的心理。如商家打出了“买×××打印机,送128M优盘”的产品促销海报,进店仔细问清这款促销打印机的价格后,才发现其报价比其他商家的报价足足高出150元左右,而眼下一些杂牌子的128M优盘售价不过100元,商家通过这一“促销”足足赚了50元的黑心钱。 

    3、假甩卖——“甩”了吗?

    笔者每天搭车都会经过一间办公超市,一年前,此间超市在门口挂起 “拆迁大甩卖”、“赔本销售”、“跳楼自杀价”、“三天内搬走”醒目招牌,此时家中正缺一台扫描仪,满心欢喜走进店中解囊买走“血本无归价”638元的扫描仪,回家沾沾自喜向家人炫耀,小妹立刻上网查了价格,当时我差点晕掉,网上报价才588元的扫描仪我居然用了638元,还是个“血本无归价”。现在时隔一年,那间超市依旧屹立于路旁,门前依旧是那一张“拆迁大甩卖”、“三天内搬走”醒目招牌,只不是经过风吹日晒,显得有点破旧。昨天去看,门前还多加一个招牌“铁定要搬大甩卖”,真是一派谎言。其实,消费者所看到的甩卖商品未必都便宜,甩卖的并非甩卖。如果真的是便宜也只能算是次货、仓底货。

    4、购物返券——返了吗?

    林先生与女朋友去逛街,经过一间百货商场看见门口张贴着“买500元送250元”的横幅,因为家中刚好缺墨盒,于是两人走进商场的办公专柜,购买了一个原装墨盒,价格为299元,为了凑成500元,他们在商场买了许多本来不在计划之内的东西,等到结帐时,收银员表示墨盒不在购物返券之列,所以不能兑现“买500元送250元”,林先生女朋友十分生气,本来只是想买墨盒,后来这了返券才忍痛买下其它商品。林先生也觉得不解,商场到处张贴“买500元送250元”的招牌,招牌上面并未标明办公用品不在活动中,这分明就是欺骗行为,于是林先生拨通了12593。其实购物返券是近一、两年新兴的促销方法,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买××元送××元A券,A券可以直接代替现金在本商场内使用,这种形式一般者结帐时才告诉你××商品不在活动之内,令你哑口无言;另一种是买××元送××元B现金券,B券必须付出与代币券券面金额等值的现金才能使用。这是人为设置附加条件,误导消费者进行循环滚动式购买。据一些消费者反映,使用代金券耗财、费时又费力。尤其是购买了较大金额商品的消费者,不花上几个小时,不把商场逛上几遍,不把钱包变“瘦”,不累得走不动路,恐怕难以走出商场的大门。

    5、“起”字害人不浅

    张先生与儿子偶然经过一传真机店铺,商家在广告牌上大大地写上传真机5折,于是急不及待进去查看,在商场里逛了几圈,终于挑得一款称心满意的传真机,到付款时张先生拿出钱准备付款,收银员说钱不够,张先生问:这不是5折吗?收银员没好气地指着门口的广告牌说:“你看清楚!”原来在5折下面紧跟着一个小得不得了的“起”字,收银员表示如果有会员卡可以打8.8折,但是特价商品除外。张先生再一看,这间店铺除了那台款式老得掉牙的电话机是5折外,其它一半以上都是特价商品,那就是说这一半商品都不能打折。张先生气得有话说不出,放下经过一番苦心挑选的传真机走出店铺。

    6、克扣配件转手折价

    前几天经过一间办公商店,商家打出了“99元特价联想打印机”的特价宣传海报,门前已有一条长龙在等候,因为99元的打印机绝对的办公市场的“超大便宜”。后来,几经明查暗访才得知,这款机器是199元的,原配了黑白、彩色双墨盒,而商家所售出的特价机仅配有彩色墨盒,商家把黑色黑盒取而另做打算,因为黑白墨盒售价在150元左右,这样相加一算,这款机器并没有非但没有特价,比原来价格还贵了些。眼下,对于一部分办公用品来说,其耗材的价值不亚于它的单机价值,因此有一部分商家拿机器的耗材开了刀,将机器原装的耗材扣除后,对机器实施“特价”销售。对于这些“特价方式”也没有什么好的应对之策,您只有仔细了解所购产品的装箱单才能避免商家的“特价陷阱”。

    7、打折商品免售后服务

    经理吩咐曹小姐为公司选购一台复印机,品牌限定××品牌,价格也限定在5000左右,曹小姐挑来拣去,××品牌5000元左右的复印机少之又少,又不容易找到一间特价店,××品牌复印机正在促销期间,特价4999元,曹小姐看检查一遍觉得不错,于是付钱后买回公司。后来一直用的挺好,可是好景不长,用了半年,曹小姐象往常一样的使用复印机,发现复印机完全无法工作,曹小姐连忙翻箱倒柜的找出保修卡,上面标明保修期为一年,于是曹小姐打通了经销商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特价商品是免售后服务”,无论曹小姐如何据理力争也无补于事,后来该商家还拒听曹小姐电话。后来,曹小姐不得不找维修公司上门维修,维修费用200元,曹小姐自然挨了一顿批。

    8、打折样板货交易

    公司需要进入一批复印纸,负责采购的张女士来到批发市场,兜了一圈找到一间大型平价商场,商店里摆放各种牌子的复印纸样板,张女士挑选了其中正在特价的一种,并且购满20包还有立顿奶茶送。张女士订购了60包,因为店主表示店中没有现货,要到仓库取货,张女士表示自己赶时间让老板把复印纸直接送到公司,店主表示特价商品要先付款后送货,并且表示特价商品不开具发票,张女士也觉合理所以付了款。第二天,复印纸送到公司,张女士一看,这些复印机与她昨天看的样板根本不一样,这种复印纸纸质粗糙。张女士打电话到该平价商场,老板表示张女士昨天看中的复印机仓库缺货,现在这种复印机的价格与张女士看中的是一样的,如果张女士要想要选购别的复印机可以加钱,并且赠品——立顿奶茶要回收。本以为自己赚了4包立顿奶茶的张女士傻了眼,真是有理也说不清。其实,许多的JS在消费者购买时只提供样板货,待付款后才提供现货,让你此时失去再选择的权利,因为特价商品多数不开发票,所以很多时候你也理屈词穷,这样的陷阱你不得不防。

    9、折价产品拒开发票,打折商品保留“最终解释权”

    邹小姐为来到电脑城购买打印机耗材,她选中了一间有许多特价耗材的专卖店,她一口气选了几种耗材。可是结账时,销售员连一张收据都不给开。邹小姐再三要求营业员开发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店里卖的所有特价从来都不开票”。这种情况相信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打折商品时都经常遇见,殊不知这完全是商家在找借口妄图推卸责任,等到发现有问题时再找这间店铺,它就会“不认帐”。除了拒开发票开,很多商家在打折促销时,都会在广告最不显眼的地方加上这样一句话“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因商家声称拥有最终解释权,而使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

    二、理性消费为上策

    面对种种陷阱,笔者认为只有理性消费才可尽量避免陷入困境,消费者如何理性消费还需如此这般,具体如下:

    1、擦亮眼睛

    购买明码打折商品时,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示的打折内容。消费者在购买降价商品时要仔细查看降价商品的质量,尤其是价格较低的降价商品,看看降价商品是不是无厂名、厂址、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或过期变质商品,对购买降价商品人员比较多的地方,要仔细观察是否是“托儿”在虚张声势,诱惑你购买。

    2、索要购物发票。

    消费者在购买降价商品时,一定要经销商开据发票,并要求经销商按规定填好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和购买时间等内容,因为发票是证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重要证据。消费者在购买降价商品遇到欺诈时,可以凭发票到工商部门举报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货比三家

    货比三家是抵御降价欺诈的有效武器。货比三家不但要比价格,更要比质量、比服务。认清降价是否也在降质量、降服务,对于办公设备与耗材来说,动辄上百上千元的维修费用,所以说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办公商品正常使用的重要保障。

    4、避免从众盲目消费心态。

    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

    5、接受奖品或赠品时留意其标识。

    奖品或赠品,都应有法律规定的产品标识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并在购物发票上标明赠品的内容,否则消费者可要求更换。不要被商家巧设的赠品引诱而忽视了本身产品的质量、服务及实用性,而舍本取末。

    6、警惕设在“最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

    保留好购物凭证,它是售后服务的重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1、不得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将售后服务责任推给厂家,而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为了避免掉入降价的陷阱,消费者除了要理性消费外,还要勇敢站出来举报不法商家,令这些JS得到惩罚,还办公市场一方净土,一片宁静,这才是上上之策,取缔一切欺骗交易才能真正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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