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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公告

  雅安市检察院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行政区划:雅安市

  公告标题:雅安市雅安市检察院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雅政采招[2012]40号

  公告日期:2012-08-22 17:03:34

  采购人:雅安市检察院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非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投标的,必须获得所投PC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2-09-13 14:00:00

  投标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开标日期:2012-09-13 14:00:00

  开标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沙湾路266号

  电话:0835—2624865

  联系人:蒋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联 系 人:何先生、杨女士

  电 话:0835—2633105 0835—2220860

  传真电话:0835—2633160

  其它内容: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采购通知要求,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对雅安市检察院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雅政采招[2012]40号

  二、招标项目:雅安市检察院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非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投标的,必须获得所投PC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标书、报名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函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并在本采购公告页面右下角点击“下载项目标书”下载)②受投标人委托经办购买标书、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2年 8 月 23 日到2012年 8 月 31 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请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请使用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 9 月 13日 14 时 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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