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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采购,引以为戒的三案例

    陷阱之诚信的诱惑

    和上面三个案例相比,本节要说的不是贪心,而是盲目的信任和一点点的无知。

    前几天小赵为单位在指定的商家购进了一台爱普生AcuLaser CX11 ,可回去后使用人员发现并不是AcuLaser CX11,而是带有网络打印功能的AcuLaser CX11N,两者在价格上多出了一千多元,因为超出了工程预算,公司要求其将产品调换回来。可当小赵去商家时,商家却予以了否决,原来商家在开发票时写明的也是AcuLaser CX11N,虽然小赵当时交款时也发现多出了一个“N”字,但商家只在给小赵的那一联票据上划去了“N”字,并向小赵表示多年的合作,有没有“N”字他们都会提供完备的质保服务。可现在要求退货却是不可能的,因为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不符合退货条件!



    其中这里还有没有什么另外的猫腻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小赵的自身来看,至少有两个失误值得注意:一是对相关产品知识了解不够,二是盲目相信商家的承诺。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有不少产品的型号极其相近,而功能、价格却有很大的差异。如前些时候周先生买了一款型号为“5EC”的知名品牌笔记本,可回来却发现被商家私自给调换成“5DC”了,小小的一个字让周先生损失千元;至于第二个问题,刚刚参加工作的小赵更应该吸取教训,要知道不但口头协议不对商家产生约束力,有时即使签定了合同也不见得就对商家有很好的约束力。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如果合约上写的是前者,那么商家不能正常供货时退还只是订金,而如果是后者,商家退还的则是双倍的定金,可见后者比前者对商家更有约束力!

    点评:对于一个采购人员,的确不可能如专业人员那样对各类产品都了如指掌,但时刻保持戒备心态,一丝不苟的执行购买程序的作风却是必须具备的。贪心不可取,盲从轻信同样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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